最近小编遇见了一件很头疼的事情,很多客户咨询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或者污水处理设备是否可以临时租赁, 很多客户一听说设备不能租赁就跑了 ,原来他们只是想临时租赁设备来逃避环保督查的检查。
正如上述所说,垃圾渗滤液问题由来已久,同时也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由粗放管理模式转向精细化管理模式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
小编深入了解到由于很多地区对处理垃圾渗滤液的不重视,其实很多项目都是被动推行的,很多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排放问题是被环保督察到之后才进行的整改,很多地区不重视对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为应付环保督察而弄虚作假,检查之后出现偷排,漏排行为。
纸终究包不住火!在过去,某市就因为垃圾中转站的渗滤液没有经过处理,长期直排,群众信访投诉高达104多起,自然就会成为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关注的对象,被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批评罚款并要求其在规范时间内整改到位!垃圾渗滤液是需要达标处理的,不进行处理而是长期直排,一定会引来相关环保部门的督察,到那个时候再进行整改,费时费力还费成本,而且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更是不可逆的!
在此也希望盐城市垃圾中转站的前车之鉴能够引起各垃圾中转站的重视,将工作做在前面,在前期就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如果前期没能做好垃圾渗滤液处理 ,任何时候都不晚,立即行动起来,重视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排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