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推进排污口整治与规范化建设,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以下简称《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两项标准。
《整治总则》提出了三项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可立行立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水质改善有明显效果的排污口,予以优先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可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坚持安全生产、多方协同。整治工作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航运、渔业生产等方面需要,做好衔接协同。
《整治总则》的发布,不难看出生态环境部对于污水整治的决心,进一步要求污水依法规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网,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管控要求,不经处理的污水再难直接排放!
响应《整治总则》,如何有效处理垃圾渗滤液?
污水治理从源头减量化是必然趋势,也是对水环境保护的更好方式。尤其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等,在中转站、餐厨中心、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等地就地处置,可以更好地避免转运造成的渗漏污染、长期堆放冲洗造成的污染加剧,同时也能降低臭气扰民和病菌传播风险。
垃圾渗滤液作为一种复杂的环境污染物,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氮化合物、病原微生物等。如果不进行适当处理和控制,渗滤液可能会渗入地下水和地表水中,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针对渗滤液污染的处理,达泽环保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自研发伊始,就以对环境友好为目的,对高浊度、高SDI值、高盐分、高COD等特征的垃圾渗滤液有很好的处理效果。达泽主打的是全量化工艺,全量化的目的是稳定化。设备采用“高效物化+强化生化+两级AO”的组合工艺,做到有效去除絮凝剂,降低堵膜风险,通过多道好氧缺氧生化处理,在不使用膜分离技术的条件下,通过MBR过滤后稳定达标排放,全量净化,无浓缩液产生,设备365天实时达标出水,水质达到高水准验收标准,实际解决客户达标排放难题!
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其实更好的选择是从源头减量化,将污染源留在岸上,就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避免入河入海造成污染的可能。核废水的教训已经足以令人惋惜,只有坚定做好防污治污的措施,我们才能有更美好的自然环境。达泽对此深信不疑,将坚定地走在环保治污一线,为更多项目处理好渗滤液难题!